2012年11月07日09:12 來源:中國僑網 手機看新聞
黨章修改:與時俱進 調整綱領
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從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算起,到十七大,中國共產黨先后十幾次修改黨章,F行黨章是1982年十二大通過的,從十三大到十七大都通過了黨章的修正案。
對黨章進行修改,把重大方針政策、理論創新成果和重要經驗寫入黨章,是為了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最近幾次黨章修改,均及時體現了執政黨重大理論創新成果。如,“十五大”把鄧小平理論作為指導思想寫進了黨章;“十六大”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確立為黨要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十七大”黨章特別強調科學發展觀,提出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強調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同時,“十七大”黨章還規定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把改革開放以來形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多方面任務作為總體布局固定下來。另外,關于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許多內容也做了充實。
十八大召開在即,此次的黨章修正案已經十七屆七中全會討論通過,并決定提請十八大審議。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2日召開的會議提出,“要把黨的十八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使黨章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充分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中央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的新鮮經驗,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此次黨章修改,將有哪些內容寫入,也是外界聚焦的一個重點。
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將產生
自2011年起到2012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自下而上集中進行換屆,而十八大則將實現中央層面的換屆:大會將選舉產生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章規定,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是黨的最高領導機關。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產黨。而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根據黨章規定,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
按近幾次黨代會的慣例,一般在黨代會閉幕后翌日,新一屆中央委員會即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即“一中全會”),選舉產生一屆中央領導機構。值得關注的是,十三大開創了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與中外記者見面的先河,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料將會在十八屆一中全會上集體亮相。
十六大順利實現了黨和國家高層領導的新老交替和平穩過渡,積累了成功經驗;十七大又一次利完成黨的領導機構新老交替,把黨和國家高層領導新老交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又往前推進了重要一步,此次十八大換屆,亦是舉世矚目。(中新網北京11月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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