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葵
8月7日上午,鄭州市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參加聽證的19名代表都同意水價上調,不少媒體記者也被阻攔入場。面對民眾質疑,鄭州市物價局副局長朱孝忠則對此解釋稱,“漲價是政府的一項工作職能”。
隨著經營管理成本的增加和對市場供需的宏觀調控,政府合理適當地調整其部分公共服務產品的價格指數,也是情理之中、市場所在、發展之需。同時,調價不是一味地、盲目地從數字上追求收支平衡,還要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產品的質量和服務方式,更好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惠民利民便民,并通過合理的輿論宣傳引導,讓民眾養成理性、合理消費公共服務產品的習慣,調價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
政府這邊要漲價,意味著民眾那邊自然要多掏錢,尤其是像自來水、天然氣、公共交通價格等項目,都是與民眾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簡單地一漲了之,只會引起民眾的不理解,甚至是抵觸情緒,“蠻調”只會損害黨和國家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執政宗旨和執政基礎。因此,在調價之前,最大限度地聽民聲、摸民情、集民智就是首當其沖、重中之重,民眾明白理解了,工作的推進也就能贏得支持和擁護,更能收到暖民心、聚民意的多贏效果。
聽取民眾意見,要盡量廣泛聽取到“絕對多數人”的真實意見,不能是在小范圍的少數人說了算。尤其是當今民眾監督渠道和平臺的增多,既可以采取上門入戶、報紙電視宣傳等傳統方式,也可以采取手機短信、政務網站、政務微博等新興媒介,讓廣大民眾真正明白政府調價的目的意義所在。當然,在充分調研摸底的基礎上,為提高施政的效率,也可以采取召開聽證會等集中聽取民意的方式,通過民眾代表聽取真實民意。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召開聽證會,不是搞選擇性聽取民意,必須嚴格遵循依法科學、公開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一方面,對于聽證的事項要做好充分的前期準備工作,包括調研摸底、科學論證、新聞發布等,讓民眾對聽證事項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對于聽證代表的確定,不是“圈定”那些根本代表不了民意的“托”,不能搞小范圍的“圍獵”民意!叭Χā钡穆犠C會肯定代表不了大多數民意,那么聽證會的結果必然會遭到大多數民眾的質疑。一旦聽證會成了個別部門實現部門利益最大化的“民意鬧劇”,聽證會設立和存在的意義價值也就會被權力任性一點點侵蝕和敗壞。久而久之,民眾對聽證結果的習慣性質疑和反對,失去的是民心民力,衍生的是民怨民憤。
當“逢聽必漲”成了一種“漲價是政府職能”的任性,那么“逢漲必疑”也就成了一種“讓民本意義蒙羞”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