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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貧“自願捐款”早該休矣

    江宇

    2016年09月23日15:50    來源:人民網(wǎng)-中國共產(chǎn)黨新聞網(wǎng)

    近日,貴州公務員考試論壇有網(wǎng)友發(fā)帖稱,遵義市鳳岡縣人民政府下發(fā)文件,要求每位干部職工須繳納900元進行精準扶貧。遵義市鳳岡縣委辦公室工作人員對此回應強調(diào),出資扶貧系繳納者的自願行為,非強制。

    扶貧“自願捐款”又被曝光,公眾恐怕早已對此產(chǎn)生“免疫”,而多數(shù)公職人員聞此消息,除了表示“深有同感,無能為力”外,在各種外力因素作用之下,盡管心中極不情願,現(xiàn)實中還是隻能一次次“被自願”。

    然而,每當類似“逼捐”“強捐”的消息曝光,政府相關部門卻總是以“倡議”“自願”“非強制”作為回應。可將本不是干部職工的自主意願,套上一紙紅頭文件下發(fā)通知,在干部職工眼中,自然也就上升為政府的行政意願,上級有令,下級怎敢不好好“執(zhí)行”?且大多文件通知中,都規(guī)定了“自願捐款”的金額,甚至按照職務級別來規(guī)定捐款金額的多少,即便心中再怎麼不願意,最后還是隻能乖乖“掏腰包”。如此,所謂的“自願”不過是“被自願”罷了。

    不禁有此一問:政府“自願捐款”為何如此多?當前,各地脫貧攻堅工作時間緊迫、任務繁重,需要強大的財力、物力支撐,單純依靠政府財政支持來“攻堅”,資金壓力和資金缺口必然不小。因此,由政府出面向社會發(fā)出扶貧捐款倡議,鼓勵社會各界力量扶貧幫困、捐資助困,“眾人拾柴火焰高”,力促更加有效、有力、有序地推進脫貧攻堅工作,此舉本無可厚非。且不少地區(qū)的實踐經(jīng)驗也証明,這確是一條動員社會廣泛參與、迅速籌集扶貧資金的路徑。

    照理而言,鳳岡縣“依葫蘆畫瓢”,出發(fā)點自然毋庸置疑,可又是紅頭文件通知,又是依據(jù)職務級別對捐款金額“明碼標價”,甚至要求沒有幫扶任務的干部也要參照掛鉤1戶貧困戶的情形來捐款,既然是“自願”,又何來那麼多的“參照”,這也成為此番“倡議”扶貧捐款的最大敗筆。而政府相關部門對此樂此不疲,說到底不過是權(quán)力傲慢,倚仗政府權(quán)威,代行公共意志。而脫貧攻堅任務又與干部考核評價掛鉤,事關頭頂“烏紗帽”和個人前程,誰敢輕易拿此作為“賭注”,將“自願”進行到底,這也是政府部門“強捐攤派”行為得以明目張膽實踐的原因之一。

    要知道,不管出於何種目的的捐款行為,自願都是第一位的原則。捐與不捐,捐多捐少,是公民的權(quán)利與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任何帶有行政命令的“自願捐款”,都是政府部門掩耳盜鈴式的“障眼法”,是公權(quán)的越權(quán)越界行為,不僅侵害了干部職工的合法權(quán)益,也給自己的形象與公信抹黑,既不合理,更不合法。哪怕短時間內(nèi)可以解燃眉之急,卻不是解決扶貧資金難題的良策,也不是“精準扶貧”的應有之義。

    無數(shù)愛心捐款事例也証明,隻要有天災人禍、貧困殘弱等需要幫扶的情況,大多數(shù)人都是樂於奉獻愛心、貢獻力量的。諸如扶貧“自願捐款”的政府行為,早就該休矣。強扭的瓜非但不甜,還容易將脫貧攻堅工作帶入歧途。隻希望,有關政府部門能夠認識到錯誤,及時糾偏、切實整改,讓“自願捐款”的爆料能少些、再少些。真正把精力用在謀發(fā)展上、把心思用在求實效上、把勁頭用在抓落實上、把本事用在干事業(yè)上,把脫貧攻堅工作做細、做深、做好,順利實現(xiàn)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責編:黃策輿、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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