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紅
制圖/盧浩
4月14日,成都市紀委正式印發《關于在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開展“踐行六項承諾深化作風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今年成都紀委將深化作風建設工作作為相關職能機構和部門年度目標的重點內容,納入目標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出現作風問題的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據悉,該市18006名專(兼)職紀檢監察干部已簽訂承諾書,將逐一參照承諾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活動。
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在目標、措施和責任等方面都制定了明確方案,并在五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其中,在“踐行群眾路線”中明確規定,全市紀檢監察領導干部,要在所居住的小區(社區)公開自己的姓名、工作單位及職務、聯系電話,通過“亮身份”,做到“聽民意、解難題、受監督”。此外,該市紀委監察局接訪中心每月將固定安排一天“領導接訪日”,要求班子成員輪流接訪。
在開展“庸懶散驕”專項整治活動方面,將對作風漂浮、執行不力、驕傲自滿等現象進行專項整治,對脫崗、離崗、遲到、早退曠工等行為進行確認并公示,對故意隱瞞、袒護、弄虛作假等行為嚴肅查處,對相關負責人連帶追究責任。
在落實“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問題”方面,將堅決禁止紀檢監察干部利用公款宴請、贈送節禮、鋪張浪費、違規消費以及出入私人會所、變相公款旅游,嚴肅糾正紀檢監察領導干部利用婚喪喜慶、喬遷履新等名義收受下屬以及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行為等。
據悉,深化作風建設工作將作為成都相關職能機構和部門年度目標的重點內容,納入目標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出現作風問題的實行評先評優一票否決。同時,在活動開展期間還將對出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早提醒早糾正,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進行調整,對違法違紀的進行嚴肅處理等。(記者 陳碧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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